有資料表明,我國大約在距今4000多年前就已有人佩戴戒指。到秦漢時期,婦女佩戴戒指已很普遍。東漢時期,民間已將戒指作為定情之物,青年男女往往以贈送指環表達愛慕之情。到了唐代,戒指作為定情信物就更加盛行,并一直延續至今。
據悉,戒指起源于古時的中國宮廷。女性戴戒指是用以記事。戒指是一種“禁戒”、“戒止”的標志。當時皇帝三宮六院、七十二嬪妃。在后宮被皇上看上者,宦官就記下她陪伴君王的日期,并在她右手上戴一枚銀戒指作為記號。當后妃妊娠,告知宦官,就給戴一枚金戒指在左手上,以示戒身。
后來戒指變成結婚的信物。14世紀,歐洲女性戴戒指普遍起來。戴在哪個指頭上,也有一種約定的習俗:食指表示想結婚即表示求婚;中指表示戀愛中;無名指表示已訂婚或已結婚;小指表示獨身。大拇指一般是不戴戒指的。戒指一般應戴在左手上,這也是世界各國所接受的習俗。
1、野蠻說:
據說是古代搶婚演繹的結果,當時,男子搶來其他部落的婦女就給她戴上枷鎖。經過多少年的演變,枷鎖變成了訂婚、結婚戒指,男子給女子戴戒指表示她已歸我所有。
2、崇拜說:
戒指源自古代太陽崇拜。古代戒指以玉石制成環狀,象征太陽神日輪,認為它象太陽神一樣,給人以溫暖,庇護著人類的幸福和平安,同時也象征著美德與永恒,真理與信念?;槎Y時,新郎戴金戒指,象征著火紅的太陽;新娘戴銀戒指,象征著皎潔的月亮。
3、實用說:
這得追溯到3000多年前,那時還沒有戒指。由于埃及的統治者有將代表權貴的印章隨時帶在身上的習慣,但又嫌拿在手上累贅,于是有人想到鑲一個圓環,把它戴在手指頭上。天長日久,人們發現男人手指頭上的小印章挺漂亮,于是不斷改良,并演變成了女士的飾品。
4、禁忌說:
戒指異名“指環”,史書中稱“約指”、“摳(左邊應為‘弓’)環”、“手記”、“代指”等。最初,戒指是宮廷中后妃群妾用以避忌的一種特殊標記。當有了身孕或其它情況不能接近君王時,皆以金指環套在左手,以禁戒帝王的“御幸”,平時則用銀指環,套在右手。后來,戒指傳到民間,去其本義,以為美觀,久之便留成風氣。明代都邛《三余贅筆》記曰;“今世俗用金銀為環,置于婦人指間,謂之戒指。”從字面分析“戒”字含有禁戒之意。因此,婦女在當時政指環,并非為了炫美,也非為了裝飾,而是以示警慎,起著禁戒的作用。
5、習慣說:
據傳說,戒指是一位暴躁的君主發明的。很久很久以前,有位皇帝愛發脾氣,事無巨細,稍微不順意便拍桌子打板凳大發脾氣,群臣不快,皇帝也常事后后悔。他自己意識到發脾氣非常不好,于是想了個辦法:鑄了個小銅環套在手指上。當他發脾氣時,猛一拍桌子,那個銅環子便將他的手弄得疼痛難忍。時間久了,手指巨痛教訓提醒這位暴躁的皇帝,終于幫他戒掉拍桌子惡習。從此這個方法傳開,大臣們在先,百姓也隨后效法,紛紛戴起了戒掉壞脾氣的銅指環,后來干脆給它起名叫“戒指”了。古埃及人將戴戒指做法,發展成結婚要由新郎給新娘戴珍貴的金、銀或是鉆石戒指的習俗。這原因也很有趣,古埃及人認為,手指的血管同心臟直接相連,此看法同中國的俗語“十指連心”不謀而合。他們相信,在新娘的手指上戴個貴重無比的戒指,可以拴住新娘的芳心呢!妻子會永遠跟隨丈夫,相親相愛直至百年,夫婦定可白頭偕老。
自古以來戒指具有強烈的象征意義,因此它的戴法很有講究。按照我國的習慣,訂婚戒一般戴在左手的中指,結婚戒指戴在左手的無名指;若是未婚姑娘,應戴在右手的中指或無名指,否則,就會令許多追求者望而卻步了。
按西方的傳統習慣來說,左手上顯示的是上帝賜給你的運氣,它是與心相關聯的,因此,將戒指戴在左手上是有意義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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